“我因工受伤没有钱进行后续的治疗,希望你们帮帮我!”2023年1月18日,洪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了一名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机械工的求助,该名员工任某是云南人,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9级工伤,因公司未依法及时支付工伤待遇而产生争议。
洪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收到案件后,及时与任某线上联系沟通。经了解该申请人在外地,并对其身份进行了确认,告知所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收到申请人邮寄材料后,我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并多次向其宣传法律政策,围绕争议焦点细致地分析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让企业意识到应承担的责任。
经过耐心细致、切实有效的调解工作,洪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成功为劳动者调解获得17万余元。线上调解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稳固了社会正常工作秩序,使受伤职工及时得到了赔偿,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跑出为民解纷“加速度”。
下一步,洪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持续聚焦劳动纠纷化解,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力争为劳动者和企业打造畅通便利的调解平台,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美好洪湖持续发力。